六、社保卡挂失
	  (一)预挂失
	  社保卡丢失的,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
	  (二)撤销预挂失
	  1.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2.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三)正式挂失与补换卡
	  持卡人社会保障卡遗失后确定无法找回的,可申请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与补卡。
	  持卡人社会保障卡因姓名、性别、民族、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发生变更,且医疗保险数据库中上述基本信息已被变更正确或卡发生损坏、消磁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可申请社会保障卡换卡。
	  1.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办理。
	  2.办理时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卡工本费20元整。
	  3.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领卡证明到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七、制卡期间就医
	  未领到社会保障卡前及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参保人员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八、社保卡信息同步
	  有下列情形的,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信息同步:
	  1.在“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换险种;
	  2.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学生儿童”转“居民”、“居民”转“老年人”;
	  3.特种病种审批。
	  需要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步手续。
	  附表:
	  
	  温馨提示:
	  借记卡办理流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人应出具以下有效证件: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除以上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薄、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